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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漳州市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進一步鼓勵建筑企業做大做強、引才引資,漳州市出臺了一系列針對資質晉級、產值提升、項目建設與優質工程創建的專項獎勵政策,旨在提升本地建筑業整體競爭力。現將相關獎勵內容與申報要求做如下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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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總承包特級(施工綜合資質)企業
新增此類資質的企業,可獲得累計不超過500萬元獎勵,其中3年內兌現不低于300萬元,其余部分于第4年全部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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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設計綜合甲級企業
新增企業可獲得累計不超過300萬元獎勵,3年內兌現不低于200萬元,剩余部分次年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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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增施工總承包一級(甲級)資質企業
2年內累計可獲得50萬元獎勵,其中若新增的為鐵路、港航、水利水電、電力、礦山、冶金、石油化工、通信工程等關鍵領域的一級資質,則獎勵上調至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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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增部批或省批的一級專業承包資質、工程設計行業甲級、工程勘察綜合甲級、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獎勵標準為30萬元/項,2年內累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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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增工程設計專業甲級、工程勘察專業甲級、工程監理專業甲級資質
獎勵標準為20萬元/項,2年內累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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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鼓勵企業產值持續增長,漳州市對符合條件的建筑企業按季度給予產值獎勵:
1、特級總承包企業:季度產值達15億元
2、一級總承包企業:季度產值達5億元
3、二級總承包企業:季度產值達2.5億元
4、一級專業承包企業:季度產值達0.25億元
以上企業如產值持續增長,將由注冊地政府按季度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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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激勵企業爭創優質工程項目,對獲得以下獎項的項目,給予專項資金獎勵:
1、國家級獎項(如魯班獎、詹天佑獎、李春獎、大禹獎、國家優質工程金質獎)
2、區域級獎項(如華東地區優質工程獎、閩江杯)
注:獎勵對象為未使用財政資金的新建項目。同一項目如獲多項獎項,僅按最高獎項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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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企業“走出去”和“引進來”,對承接或引進重大建安項目提供獎勵:
1、承攬市外建安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的項目
由企業注冊地政府按季度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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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功引進市外建安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的項目
由項目落地地政府按季度予以獎勵。
申報時需提供項目合同、企業所得稅與增值稅年度申報表、施工許可證或監督備案證明;引進項目還需提供招商引資協議或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性質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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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申報上述獎勵,需提交以下材料:
1、《漳州市建筑行業企業獎勵資金申請表》(按附件填寫)
2、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3、資質晉級或獲獎相關批準文件復印件
4、工商變更材料(如屬遷入企業)
5、在我市的納稅記錄復印件
6、建筑業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表(適用于遷入我市的一級總包企業)
7、所有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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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項獎勵將由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政府,按照“按季兌付、專項專用”的原則進行分批兌現。企業須嚴格按照文件要求準備材料,確保資料真實、完整,以便順利通過審核和獎勵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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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政策體現了漳州市對建筑行業發展的大力支持,既助力本地企業做強做大,也鼓勵高資質企業落地本地發展,是建筑企業提升資質、拓展業務、獲得額外資金扶持的良好契機。建議符合條件的企業盡早準備資料,及時申報,搶占政策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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